1.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項目位于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廠區14號公路南側,東側為酒鋼儲運部原料煤場,南側為酒鋼不銹鋼廠,西側為酒鋼動力廠、酒鋼儲運部,北側為酒鋼廠區14號公路,越過14號公路為酒鋼選礦廠。 2.行政管轄:嘉峪關市應急管理局。 3.評價目的: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2021年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應定期進行安全評估。依據相關標準、規定,全面掌握和分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判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級,為推進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登記,完善數據庫建設工作,提供詳實依據。通過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查找、分析甘肅酒鋼宏興宏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單元、儲存單元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指導甘肅酒鋼宏興宏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對已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以及相關設備進行監控和事故預防,以達到最低事故率、減少損失和最優的安全生產效益;為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實行宏觀控制管理提供客觀、科學、公正的依據。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編制說明;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單位、人員情況;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分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符合性分析;事故應急措施;評估結論與建議。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定量風險評價法。 6.評價結論:甘肅酒鋼宏興宏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一化產粗苯大槽儲存構成了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通過現場考查,查閱該公司有關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資料,依照《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2021年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2013年修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2015年修訂)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甘肅酒鋼宏興宏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安全管理、安全設施、應急救援等方面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制定措施→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網上公開→公司存檔→結束。 |